法国国民议会全票通过文物归还法律草案,是不是意味着国宝回家之路更近了?在研究圆明园的专家刘阳看来,事实可能比看上去更复杂。国宝的回家之路,道阻且长,可能需要跨越代际的努力。
2025年5月16日,国家文物局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接收美国史密森学会国立亚洲艺术博物馆返还的子弹库帛书《五行令》和《攻守占》,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中国最早的帛书。图为在交接仪式上拍摄的帛书照片。 摄影:胡友松
2020年12月1日回归的马首铜像入藏圆明园 新华社 溯源证据是最大阻碍
“法国议员对雨果话的引用,让我们误以为这个草案是针对我们中国的。实则不然。”刘阳说,该法律草案本质是法国政府回应非洲前殖民地诉求的产物。近年来,非洲国家强烈要求归还殖民时期被掠夺的酋长头骨、祭祀圣物等具有精神象征的物品。法国试图构建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对此作出回应,此次法律草案正是其中一环。
刘阳请三位来自不同领域、熟悉法语的朋友帮忙翻译了草案,他发现,草案拟订得极为严谨,归还条件限定得极为严格。
比如,法案明确适用于1815年6月至1972年4月期间被非法攫取的文物,需证明文物为“非法所得”(如偷盗、掠夺),提供确凿证据并且有“严肃、精确且一致的迹象”。
“确凿证据”是文物归还的最大拦路虎。
对此,刘阳打了个形象的比方:“就相当于我们家里丢了东西去警察局报案,但是丢了什么、丢了多少、怎么丢的,这些信息自己都不掌握,警察局怎么立案侦查?”话语背后是无尽的苦涩。
“圆明园流失到法国的文物到底有多少件?我们不知道。每件文物是怎么到法国、怎么到现在的拥有者手上的,更是一笔复杂账。”他表示,清代皇家园林的文物都是登记在册有记载的,但文物工作者唯独没有发现圆明园的陈设档。“可能是现在还没有发现,也有可能档案已经毁于英法联军的大火了。”
这个数量不仅我们自己不掌握,流失文物的收藏单位可能也并不掌握。比如,法国枫丹白露宫的中国馆自诞生之日起,就用来存放从圆明园抢来的文物,是目前已知收藏圆明园文物最多的场所。有数据显示,目前该馆所藏文物超过3万件。曾多次前往枫丹白露宫的刘阳认为,中国馆所藏的文物并未得到细致梳理,其管理也并不细致,否则也不会出现震惊世界的文物被盗事件。
此外,法案还排除了军事用途文物、部分考古出土品以及私人收藏的返还。这也意味着,大量以“战利品”名义被劫掠后流入私人手中的珍品,以及部分来源复杂的考古文物,仍被挡在归还之门以外。刘阳说,很多圆明园流失的文物,其流转次数可能不低于五次,有的被卖掉,有的被捐赠,如果对方是合法所得,想要追索就很困难。
国家文物局也表示,历史上流失文物追索工作的实践表明,溯源及流转历史研究是我们开展追索工作的必要基础和对外磋商谈判的重要依据。作为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全链条工作中的关键性环节,溯源及流转历史研究的质量和成果储备量,直接关系到历史上流失文物追索工作进展。推动溯源及流转历史研究,需要更多中国文化与文物、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加入溯源和流转历史研究的队伍中,携手回答好我们共同的时代课题。
越来越多文物踏上回家路
放眼全球,文物归还是一个世界难题。
“流失文物追索返还涉及国际政治、法律、历史、文化、民族情感等多重因素。”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曾介绍,“工作的开展基于尚不完善的国际秩序规则和不同国家的共识与合作,是一项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工作。”
让人欣喜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流失文物正踏上回家之路。以“十四五”期间为例,35批次537件/套流失文物艺术品回归祖国,其中不乏珍宝。
比如,2024年6月,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接收阿根廷向我国返还的14件文物艺术品。其中7件青铜甬钟的时代应为春秋晚期,其余陶俑3件、俑头2件、铜蛙1件、铜盔1件,时代在汉代至南北朝之间。
2025年3月,国家文物局在美国纽约曼哈顿检察官办公室接收其向我国返还的41件文物艺术品,包括铜摇钱树和陶座、素面陶鬲、素面带盖铜钫、陶说唱俑等,种类涵盖陶器、玉器、青铜器、佛造像、画像砖及藏传佛教文物等。经专家进行初步图片鉴定和法律研判,该批文物艺术品年代跨度从新石器时代至清代,类别丰富、工艺精湛,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2025年5月,国家文物局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接收美国史密森学会国立亚洲艺术博物馆返还的子弹库帛书《五行令》《攻守占》。要知道,子弹库帛书是目前出土的唯一的战国帛书,是迄今为止发现的中国最早的帛书,也是我国首部典籍意义上的古书,对于中国古文字、古文献研究以及中国学术史、思想史研究,都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意义。
立法为文物追索打开新窗口
不可否认的是,法国新法案的确为流失文物的返还带来了新希望。刘阳说,它首次在法律层面松动了法国“公共藏品不可转让”原则,打开了一扇制度化的窗口。
国家文物局介绍,目前,国际上开展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0年公约)和1995年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1995年公约)。特别是前者,已成为国际流失文物追索返还领域最重要的法律工具。
根据两公约规定,二者均只适用于公约生效后被盗或非法出口的文物,而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文物原属国而言,数量众多的流失文物不适用上述公约,成为当前流失文物追索返还领域最大的挑战之一。
比如,对我国而言,历史上流失文物是指1970年公约生效前因战争劫掠、盗掘、非法转让及走私等不法原因或不道德手段,被转移出国境的文物,包括第二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劫掠的文物,以及西方探险家以欺骗方式掠夺出境的文物等。
近年来,随着去殖民化浪潮深入国际文博领域,国际社会不断努力,希望通过制定和修改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殖民背景文物归还问题的妥善解决。
其中,美国史密森学会于2022年发布《基于道德返还工作小组价值和原则声明》,提出依据现行法律或道德标准来调查和处理其收藏品,并将在包容与相互尊重基础上的互动视为在有关过去和未来收藏的讨论中个人和群体间的最佳互动方式。
我国密切关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相关进展,积极响应并采取行动。2024年,我国联合18个文物原属国联合发布《关于保护和返还殖民背景下流失或通过其他非正义、非道德方式获取之文物的青岛建议书》(《青岛建议书》),提出解决历史上流失文物追索返还这一国际性难题的原创性中国方案,并成为文物原属国对西方博物馆关于历史上流失文物返还新政策的首次集体公开回应,为国际流失文物追索返还贡献了中国智慧,也为推动历史上流失文物追索返还争取了更大的空间。
每一件流失文物都镌刻着民族历史的记忆,凝聚着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精神密码。它们的“归途”,也是我们的“征途”。本报记者 牛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