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思碑”看元末漕运
北京晚报

2025-12-24 13:31 语音播报


  ▌黄茜茜
  北京孔庙大成门西侧有一座《太中大夫京畿都漕运使王公去思碑》。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为了彰显京畿都漕运使王德常在任时的政绩,元廷为他树碑,赞其品质高尚,作风正派,关心下属。碑文中还记载了元朝末期元大都的漕运、仓储情况。碑文书法也可作为研究元代碑志书法风格的参考。

  元末新增三十余漕仓
  “漕运”是利用水道(河道和海道)运输粮食(主要是公粮)的一种专业运输方式。京畿都漕运使由吏部任命,《元史·百官志》中载“世祖中统二年,初立军储所,寻改漕运所。至元五年改漕运司,秩五品,十二年改都漕运司,秩四品。十九年改京畿都漕运使司,秩正三品。二十四年,内外立两运司,而京畿都漕运司之额如旧”。
  京畿都漕运司创设于至元十九年(1282年),初设时“掌凡漕运之事”,总领全国漕运。至元二十四年时,从京畿都漕运司分立出来都漕运使司,形成“内外两运司”格局。都漕运使司(外司)负责“接运”,接收海道漕粮,管理天津至通州段运输和仓储。京畿都漕运司(内司)负责“转运”,将通州、河西务的粮食运入大都各粮仓。
  关于王德常去思碑的研究,曾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容肇祖的《元京畿都漕运使王德常去思碑发现记》(1953年)以及首都博物馆张宁的《关于京畿都漕运使王君去思碑》(1983年),陈宇彤的《王公去思碑所想》(2007年)等文章,但对碑文内容没有进行释读。笔者根据所查阅的文献史料,试对该碑碑文做详尽考释。
  容肇祖先生在《元京畿都漕运使王德常去思碑发现记》中对这通碑发现的过程有详细说明。该碑于1952年8月发掘于安定门东侧城墙新开豁口内东北方向。当时,相关部门对碑周围的一些遗迹进行了详细勘察,虽不能确定碑附近的建筑物是京畿都漕运使的衙署或仓库,但能推断出此碑一直立在此处。
  后来此碑移至孔庙。如今,这座碑位于孔庙第一进院落、大成门西侧的碑林内,由北向南第二排的最东边即是。为了保护碑体,碑身外罩玻璃门铁柜,但透过玻璃仍能清晰地看到碑上的文字。
  碑质为青白石,通高3.75米,宽0.75米,厚0.23米,螭首龟趺,碑下龟趺长1.39米,宽0.93米,高0.65米,头部形态似鳖,体现了元代龟趺风格。
  碑上额题,正中为阴刻篆书“太中大夫京畿都漕运使王公去思碑”,共3行15字(王敬方篆)。碑阴无字,碑阳正文27列,每行60字,除空白共有1389字(欧阳玄撰,王思诚书)。笔法风格近似欧柳,细瘦挺拔,清劲舒展,可作为研究元代碑志书法风格的参考。
  笔者借助《全元文》第34册“欧阳玄集”和多年前公开展示过的该碑拓片,解读碑文中关于元代漕运以及王德常与欧阳玄交往的情况。
  王德常是山东乐陵县人,至正十二年(1352年)春,时任礼部侍郎的王德常被选为京畿都漕运使,在任上二年后,由于政绩出色,至正十四年夏,升迁至吏部尚书,漕司故吏刘国显、益足仓监支纳许祯等人将王德常的“德政”记述下来并刻石立碑。
  碑文提到:“京漕统五十有四仓,其隶百六十有五人,岁出纳粮以数百万计。”当代学者王颋在《元代粮仓考略》一文中根据《皇朝经世大典》里的记录,统计出元初至皇庆二年(1313年),元大都的漕仓总计有22仓。建仓时间主要在中统、至元、皇庆年间,共有仓房1295间,可储粮3282500石(注——元代的一石约为75.96公斤)。
  碑文载“五十有四仓”,也就是说从皇庆二年到至正十五年(1355年)这42年间,京城漕仓数量仍有增加。碑文中提到的“益足仓”在《元史》与《大元仓库记》等史料中均失载,有专家推测应该是皇庆二年之后增建的新仓。

北京孔庙里的《太中大夫京畿都漕运使王公去思碑》
  元代漕运弊端多
  碑文写道:“漕使以两耳目之聪明,酬酢上下,上不受权贵侵挠,下不容有司奸利;不受侵挠而人不以为讦,不容奸利而人不以为苛,可谓难矣。”漕粮涉及巨大的利益空间,于是各级官员权贵,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团体。漕仓事务管理起来十分棘手,但王德常却能凭借过人智慧和情商运筹帷幄,巧妙周旋。
  “廉吏齐界受代,交在仓陈粮,新旧必先后斛。旧吏唯欲概下,新吏唯欲概高,各适己便,于是讼不平于省部者,逾月不定。”这里说的是对于库官离任时交接的规定。根据元代的制度,当旧库官离职、新库官接任时要认真清点库存,核实无误后由双方签章,财物清算前发现的粮食短缺、霉变等责任属于旧官,但清算完毕交接后若再发现新问题,责任归新官。但秤有高低两头,用秤量米的时候难免会有出入,秤头高一点,米的分量就会多,反之则会分量变少。上一任仓官和新接任的仓官都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对称量结果不满而争执不下,上诉于省部,数月都得不到定论。
  面对这种情况,王德常自有办法:“君会新旧僚佐坐厅事,召吏立庭下,面谕校斛者以法,使不得为高下手。每校一斛,俾共观其平否,众曰平,乃覆斛。壹用是法,计日而毕。”大意是,他当场召集新旧官吏一齐观看称米过斛的过程,众人亲眼所见斛平斗满,这样称重出的粮米数目才令人信服。
  虽然在《通制条格》第七卷《军防·看守仓库》中对漕仓的管理有明文规定,但条例法规对于那些权贵及爪牙们毫无约束力,碑文就提到了当时漕仓管理中的贪污腐败和粮仓官吏做手脚的情形。王德常对漕司积弊进行了整顿:“搜索弊幸,剜硩蠹原,昭揭绳约。”这也是他被人们赞许的原因之一。
  当时有哪些不良现象呢?“将下各敖,厚赂属吏,求免此扰,吏视贿多寡为增损,往往不均。”漕仓管理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被相关负责人钻空子收受贿赂。官吏们得到贿赂后不但验收可以顺利通过,还可以在过斛时帮忙做手脚。如果钱没给到位,不但上缴的粮食质量不予过关,还会被少计算若干重量。敲诈克扣、弄虚作假等事屡有发生。
  “盖诸仓通患,莫甚于飞粮,飞粮自妄费始,能杜妄费,则飞粮自熄。仓无飞粮,则曹司不得持官长短长,因而为奸。”根据碑文上下语意,“飞粮”指的是仓库中的粮食不翼而飞,揭露出粮仓管理者和相关利益团体互相勾结,盗取粮食,然后拿出去倒卖以牟取暴利,或以次充好。
  王德常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有“言不及私”的优良官德,因其风清气正被下属所敬仰。“他日去官,粮数无虚,上下可得善代。”元代有“钱粮文册”的编报和审计制度,王德常离任时将漕仓工作交接得非常清楚,粮食账目核对无误。
  元朝政府对仓官的仕途升迁有优待政策,京畿都的仓官,工作强度比其他地方的仓官更繁重,所以元朝政府规定就任京畿都的仓官可“于应得资品外,例升一等”。但漕仓工作冗杂,还要承担风险,如果犯事情节严重,将被严惩甚至判处死罪。因此,王德常对下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以身作则。
  碑文还提到,王德常平日清廉节俭,还用自己的薪水来弥补经费中的亏空,而且王德常上任之前,杂职人员是没有机会得到晋升的,王德常向朝廷请命,使这些“小吏”能有官职,说明王德常给了刘国显、许祯等下属被提拔的机会。
  去思碑是否文过其实
  碑文中还有欧阳玄与王德常的交往,从中也能看出碑主的经历。
  “余复之曰:‘泰定初,余为国子监博士监丞,汝之漕使,其名时可,六馆之高第弟子也。是时中书改积分为升斋等第法,余实讨论之,是法仅以行。’”
  元泰定年间(1324年至1328年),欧阳玄任国子监博士监丞,王德常是国子监的生员,恰逢元朝改革吏选制度,将积分法改为生斋等第法,把国子学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共计六馆,学生按照各自的等级学习相应内容,然后依据学业成绩和品德行为,依次递升。下斋生每三个月考试,列为优等而不违规者能够升到中斋,中斋生每三个月考试,均为优等者升到上斋。
  王德常和欧阳玄不但有这层师生关系,且后来同为馆阁之臣时私交也不错,所以刘国显等人才能请到欧阳玄来写这篇碑文。
  “王君自国学出身,初筮从仕郎、利用监知事,迁归信县尹,选江南行御史台掾,历浙西宪司知事,复南台管勾。入为国子监典簿,拜南台监察御史。后入为宣文阁授经郎,拜中台御史,擢户部员外郎,选礼部郎中。”国学即国子监,是元代的最高学府,王德常从国子监毕业后当过管理皮货衣物等事宜的利用监知事,后来历任国子监典簿、赴南台当御史,后来升迁至京畿都漕运使(秩正三品),又升至吏部尚书、礼部尚书。
  碑文有“三任春官”之语,唐代武则天时将礼部改称为春官,这里说的是王德常三进礼部任职。
  去思碑或德政碑本是地方官卸任后百姓和士人为颂扬其德政,抒发怀念而立,但是常被地方官个人或阿谀奉承者所利用,刻意加入美化粉饰的成分,去思碑中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常受到质疑。
  事实上,至正元年(1341年),元大都就出现了“海运不给”的问题,粮食供应进入了困难阶段。至正十一年,情况更加严峻,“京师料钞十锭,易斗粟不可得”。一张十锭(约十两银子)的“至正交钞”都买不起一斗米。至正十二年(1352年),漕粮海运基地港口被海寇破坏,船只被烧毁,无法向北方运输粮食,导致元大都的粮食危机严重影响到国家的正常运转。元大都“强贼四起”,参议中书省事陈思谦提议:“所在盗起,盖由岁饥民贫,宜大发仓廪赈之,以收人心。”但元顺帝没有同意。至正十四年(1354年)的京师大饥荒,甚至导致民间父子相食的惨剧,民间起义风起云涌,元朝的统治处于崩溃边缘。
  然而,这通碑却记载王德常任职期间(至正十二年到至正十四年夏),“仓廪充实,国用以赢,颂声载涂”,一片盛世气象,这明显有悖于当时元朝风雨飘摇、民不聊生的史实。尤其碑文中“岁出纳粮以数百万计”等情况在王德常任职期间是不可能实现的。鉴于立碑者是得到过王德常恩惠的下属,并且立碑的时候王德常在礼部尚书的高官之位上,碑文中有夸大粉饰的成分便不足为奇了。
  不过,《太中大夫京畿都漕运使王公去思碑》对元代漕运史研究还是具有史料价值,而且通过对碑文进行释读,对元代漕仓管理中的弊端进行总结,对于当今粮仓管理依然具有借鉴价值。
  王德常是山东乐陵人,但在清乾隆年间修的《乐陵县志》里并没有列传述及,幸有容肇祖先生经过仔细查究,才从县志卷八《艺文志》中查到王德常曾为吏部侍郎清河郡张公(之贤)撰写过墓志。关于王德常的生平,有待于地方志和文史专家进一步进行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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