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最高每月可缴存8594元
北京晚报

2025-09-19 13:28 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昨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从2025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811元,下限为7162元。
  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其中,选择上限的月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162.2元,失业保险费358.11元,选择下限的月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32.4元,失业保险费71.62元,上述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84.92元。
  此外,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补差金额将在2025年10月处理生成,无需单位申报。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单位,不计征滞纳金。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因缴费基数调整的补差部分,个人在2025年10月至12月征期内完成补收金额缴纳的视为按时足额缴纳,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又讯(记者陈雪柠)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811元;自2025年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54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78元。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根据通知,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811元,相比2024年上调528元。如果按12%的最高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上限为8594元,单位和职工各缴存4297元。如果按5%的最低缴存比例,那么月缴存额上限为3582元,单位和职工各缴存1791元。
  自2025年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540元,相比2024年上调1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78元,相比2024年上调8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778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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